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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如果您的國際直銷商達到最高業績標準的同一個月裡,您在本國也達到最高業績獎金標準,您便可得到全部的國際2%領導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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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甲可領取丙產生的全部2%領導獎金
推薦關係圖示說明
─: 實線表示直接推薦
═: 雙實線代表代推薦
……→: 虛線表示國際推薦且箭頭指向所國際推薦的對象
說明:
在上例中,甲在香港所國際推薦的直銷商丙,當丙達到最高獎金標準21%時,甲自己在台灣也符合21%的最高業績獎金標準,這時候甲即可領取丙所產生的全部2%領導獎金。 |
2. |
如果您有兩位或兩位以上的國際直銷商在同一個月內合格,而您在本國卻未達到最高業績獎金標準,您可以得到部份的國際2%領導獎金。您直銷網內的上手合格直銷商可得國際2%領導獎金的平均額,然而不得超過您本國4%領導獎金最低保障金額的半數(亦即12,800元÷2=6,400元,餘額由您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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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推薦關係圖示說明
─: 實線表示直接推薦
═: 雙實線代表代推薦
……→: 虛線表示國際推薦且箭頭指向所國際推薦的對象
說明: |
1. |
在香港PV10,000分即可達21%的最高業績獎金標準。 |
2. |
假設台灣的BV:PV=32:1;香港地區的BV:PV=9:1,港幣與台幣匯率假設是3.5:1。 |
3. |
丙和丁所產生的2%領導獎金為:(90,000+93,600)×2%=3,672港幣。 |
4. |
3,672元港幣折合新台幣約為12,852元(3,672×3.5),由於甲未達21%,因此其上手合格直銷商(達21%者)戊可領取國際2%領導獎金的平均值:
12,852元÷2=6,426元(由於已超過您本國4%領導獎金最低保障金額的半數6,400元,故戊僅得6,400元)
甲可得國際領導獎金的餘額:
12,852元-6,400元=6,45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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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如果您國際推薦了一位合格直銷商,然而在同一月份內,您本人在本國未能達最高業績獎金標準,則該2%領導獎金將由您直銷網內上線第一位合格直銷商所得,如下例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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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甲無法領取2%領導獎金,這筆獎金將由乙全額領取。
推薦關係圖示說明
─: 實線表示直接推薦
═: 雙實線代表代推薦
……→: 虛線表示國際推薦且箭頭指向所國際推薦的對象
說明:
由於當丙達到21%時,甲未達21%標準,因此甲無法領取2%領導獎金,這筆獎金將由甲上線第一位合格直銷商乙全額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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