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符合活動資格,除了2008/2009會計年度海外旅遊積分較上一會計年度成長1分以上外 ,還要同時達成以下條件: ●活動期間內,有效推薦達至少10人以上。 ●紅寶石積分≧10,000分,或紅寶石積分≧4,000分且當月有一組以上非DD之21%小組。
只要於活動期間內有效推薦達累計達10人以上即可。
否,唯有下手直銷商於2008/2009會計年度符合新DD或2007/2008非DD者,並於 2008/2009再度符合DD之領導人,才可以納入「合格月份」的21%小組。
否,唯有於2008/2009及2009/2010會計年度第一次符合DD資格者,其獎勵海外旅遊積 分可擇一用於符合08/09或09/10會計年度海外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