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麗購物積點方案 實施細則
  • 購物積點方案以此最新官網公告內容為準。2016年以前公告之購物積點方案已不再適用。

  • 直銷商/會員購物積點方案之累積/扣除/歸零
  1. 安麗直銷商/會員向本公司購買含有積分額商品(含有BV商品)可依本公司相關辦法累積購物點數,但只限於本人直銷商/會員編號之購貨金額始得累積。
  2. 直銷商/會員購買含有積分額商品 (含有BV商品) ,其單筆訂單之金額,每滿100元,即得購物點數1點,餘額不得與他筆訂單合併計算。
  3. 全新購物積點方案,以直銷商或會員的應續約月份為基準,點數有效期限至次兩年之應續約月份止。例如,若直銷商應續約月份為5月,則2017/03/01獲得的點數有效使用期限為2019/05/31;超過有效使用期限而未使用的購物積點將歸零。
  4. 2016/12/31以前累積的購物積點仍維持終身有效。使用購物積點時,優先扣除較早累積的點數。例如,先扣除2016年底以前累積的點數,然後再扣除2017年間累積的點數,以此類推。
  5. 直銷商/會員資格一旦屆期,即無法使用購物點數,包含兌換商品及續約折抵。
  6. 直銷商/會員退貨時,應以原購貨發票所示之售價計算退貨金額,並扣除點數。該次退貨金額每滿100元即扣購物點數1點。若退貨後直銷商/會員累積的購物點數餘額為負數,本公司得於直銷商/會員下次訂貨時所累積之購物點數中抵銷。
  • 購物點數查詢/兌換與退貨服務
  1. 購物點數累積達兌換門檻點數(含)以上時,可依本公司相關辦法以扣除點數及現金加價購商品。加價購商品均以本公司所公告之產品為準,如特定加價購商品已兌換完畢,本公司得以他項同等值商品取代。
  2. 直銷商/會員可透過各訂貨管道以加價購兌換購物點數之商品。
  3. 直銷商/會員至各服務據點以加價購兌換購物點數商品時,須由本人親自為之,若非本人加價購兌換商品,須以授權書委託申請(委託書下載)。
  4. 以點數加價購的商品不適用本公司滿意保證退貨辦法,但仍享有瑕疵更換服務。以部分現金支付兌換之贈品,可於14天猶豫期內在產品未拆封的情況下,保有退貨或換貨的權利。
  5. 直銷商/會員累積之購物點數將列明於購貨發票並登錄於直銷商/會員之電腦資料內,直銷商/會員可透過本公司網站、或親自電洽客服專線。
  6.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購物積點相關辦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