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5會計年度獎勵計畫


近幾年,安麗台灣與大健康事業機會建立良好的連結,透過社群經營與多樣性的事業工具,使得新直銷商加入人數、忠誠顧客比例以及業績連年成長,2023/24會計年度即將結束,各項表現依然亮眼,將持續第6年的成長。
各項獎勵計畫即為最重要的事業工具,與核心業務計畫相輔相成。核心加碼計畫從起步銷售到建立銷售團隊,挹注更多資源以加強初期經營者的信心。隨著事業的拓展,各項獎勵也隨之增加,期待人人都能建構出長期可持續發展的組織架構。
展望新一年度,核心加碼計畫將維持不變外,其他獎勵方案將進行優化與調整,挹注更多的資源增加前進動能,讓公司與直銷商夥伴一起攜手幫助更多人擁有更健康與更美好的生活。

一、初階架構獎金
1. 對象
上一會計年度最高業績獎金標準12%(含)以下直銷商,且符合初階架構領取資格前,未曾領取此獎金者。
2. 領取資格
當月同時達到以下條件:
✔ 業績獎金標準達9%(含)以上,且個人積分額達100 PV(含)以上。
✔ 具有國內3組下線腿業績獎金標準達3%(含)以上。
3. 獎勵
✔ 當月業績獎金加碼30%。
✔ 首次領取初階架構獎金月份起算,連續18個月期間,最多可領取12次。
二、銅章架構獎金
1. 對象
2021/22會計年度起(2021年9月1日起)至首次符合銅章架構獎金領取資格前一個月,未曾達金獎章獎銜,且符合銅章架構獎金領取資格前,未曾領取此獎金者。
2. 領取資格
當月同時達到以下條件:
✔ 業績獎金標準達15%(含)以上,且個人積分額達100 PV(含)以上。
✔ 具有國內3組下線腿業績獎金標準達6%(含)以上。
3. 獎勵
✔ 當月業績獎金加碼40%。
✔ 首次領取銅章架構獎金月份起算,連續18個月期間,最多可領取12次。
✔ 首次符合銅章架構獎金領取條件者,經安麗公司獎銜及獎勵認承後,將授予銅章獎銜。
加碼:持續達標銅章架構獎金
1. 對象
符合銅章架構獎金領取資格之直銷商,且仍在領取銅章架構獎金的18個月期間內。
2. 獎勵
自首次符合銅章架構獎金領取資格起,累計至本年度達成以下銅章架構獎金領取次數,可獲得持續達標銅章獎金,此獎勵可累計領取獎金。

三、Q月份特別獎金
1. 對象
當月符合銀獎章以上,且上一年度未達國內3組Q6合格腿之翡翠獎銜(即未符合翡翠獎金領取資格)。
2. 領取資格
符合銀獎章合格月份註1且當月紅寶石積分額達10,500 PV(含)以上。
3. 獎勵
領取當月紅寶石售貨額的1%作為獎金,當月最高獎金金額10,000元。
註1:當月銀獎章月份未被認承,將於次月追回該筆獎金。
四、個人Q月份獎金
1. 對象
本年度符合銀獎章(含)以上獎銜。
2. 領取資格
本年度同時達到以下條件:
✔ 個人可計入Q數:符合Q1~Q5者須較上一年度成長;符合Q6~Q12者須較上一年度成長或維持。
✔ 個人Q月份數可依照下表對應之紅寶石積分額換算個人可計入Q數。
>>>>個人Q月份數須符合所對應之年度紅寶石積分額條件,若未達該積分額,則以下表年度紅寶石積分額換算個人可計入Q數。
>>>>本年度與上一年度之個人可計入Q數換算表如下,年度紅寶石積分額最低須達21,000 PV。

說明
1. 個人Q月份數以實際達Q月份計算,例如:年度達成Q10或Q11,加上最大化小組總積分額 (VE) 144,000 PV或小組積分額 (GPV) 120,000 PV符合創辦人白金者,個人Q月份數以實際達成10個或11個計算。
2. 若「個人可計入Q數」低於全年個人Q月份數,業績獎金總和自個人Q月份中擇優選取計算。
3. 獎勵
本年度個人可計入Q數之業績獎金總和×乘數,最高獎金金額500,000元。

五、組織Q月份獎金
1. 對象
本年度符合創辦人白金(含)以上獎銜,且須同時符合創辦人白金資格。
2. 領取資格
本年度有國內第一代下線Q數,且同時達到以下條件:
✔ 年度紅寶石積分額達48,000 PV(含)以上。
✔ 本年度國內第一代下線Q數註2須依據下表計算為成長或維持。
3. 獎勵
年度國內領導獎金註3與明珠獎金總和×乘數,最高獎金金額1,500,000元。

註2:下線直銷商若以Q10或Q11,加上最大化小組總積分額 (VE) 144,000 PV或小組積分額 (GPV) 120,000 PV符合創辦人白金獎銜,則國內第一代下線Q數以12個計算。
註3:國內領導獎金包含直接推薦領導獎金及代推薦領導獎金,不包含國際領導獎金。
註4:前兩個年度平均數若有小數,該小數位無條件捨去。
加碼:培育白金成長獎金
1. 對象
本年度符合組織Q月份獎金領取者。
2. 領取資格
✔ 本年度國內第一代下線Q數較前兩個年度平均數成長6個(含)以上。
✔ 國內新增白金合格腿,此新增之白金合格腿同時達到以下條件:
>>>>未於上一年度同時符合白金資格及6個(含)以上銀獎章月份。
>>>>於本年度同時符合白金資格及6個(含)以上銀獎章月份。
3.獎勵
增加白金合格腿,可獲得獎金金額如下:

六、雙次獎金 (TTCI)
1. 對象
首次符合新白金~創辦人鑽石獎銜者。
2. 領取資格
✔ 達成首次符合獎金領取者,次一年度再度符合相同獎銜與腿數要求,可領取再度符合獎金。
✔ 於同一年度,躍級新符合二個以上獎銜者,可同時獲得新符合的所有獎銜獎金。
✔ 白金至創辦人藍寶石雙次獎金領取資格,須未曾符合下表翡翠(含)以上雙次獎金領取資格。(同一年度躍級新符合者不限)
✔ 翡翠至創辦人鑽石雙次獎金領取資格,須未曾符合雙鑽石(含)以上獎銜,且以2014/15會計年度為起算基準,同一年度達下述標準:
>>>>翡翠/鑽石—未曾符合國内3組/6組Q6合格腿。
>>>>創辦人翡翠/創辦人鑽石—未曾符合國內3組/6組創辦人白金合格腿。
3. 獎勵


一、銅章教練獎勵
1. 對象
2024/25年度符合白金級以上獎銜領導人。
2. 領取資格
架構積分計算以白金小組為單位,當月白金與其小組下線,同時符合以下2條件即可獲得架構積分:
✔ 當月白金本人符合銀獎章合格月份。
✔ 該白金小組中,當月若有1位下線直銷商符合銅章架構註A即獲得架構積分1分,架構積分可累計且無累計上限。
註A:銅章架構為直銷商本人業績獎金標準達成15%以上、個人積分須達100分(含)以上且有國內3組下線腿業績獎金標準達6%以上。
3. 獎勵
年度累計架構積分數達下方表格分數,將獲得相對應之銅章教練頭銜,達成特定星級以上之銅章教練,將獲得公司特製專屬徽章、專屬證書,並受邀參與實體表揚。

注意事項:本年度須達成更高星等教練,方可獲得獎勵以及受邀表揚(例:上一年度為5星銅章教練,本年度須達成6星銅章教練,可獲得6星銅章教練徽章、受邀年度表揚大會及獲得額外門票)

無錫成長營
1. 適用對象
2023/24會計年度(即前一會計年度)未符合白金(含)以上獎銜者註A。
2. 出席條件
2024/25會計年度符合白金以上獎銜註B,且個人SQ月份數註C達9個(含)以上。
3. 方案辦法
符合上述出席條件之直銷權,得受邀直銷權中之一人出席無錫成長營。
註A:2023/24會計年度跨年度首次符合白金獎銜者,若於2023/24會計年度內(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未符合6個(含)以上銀獎章月份,適用本特別方案。
註B:跨年度首次符合白金獎銜者,於2024/25會計年度內(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必須符合6個(含)以上銀獎章月份。
註C:「個人SQ月份」指個人之合格銀獎章月份須為以下兩種符合方式之一:
① 小組積分額達10,000 PV(含)以上。
② 小組積分額達4,000 PV(含)以上,且其個人直接推薦或代推薦一組(含)已上21%合格小組。 個人SQ月份數,須以實際達成之合格SQ數計算。

一、傑出直銷商領導人海外旅遊研討會 – 日本東京
1. 出席資格與條件
符合下述出席資格之直銷權,得受邀出席傑出直銷商領導人海外旅遊研討會:
✔ 2024/25會計年度符合白金(含)以上獎銜註一,且依出席次數符合下表所列之海外旅遊出席積分標準。

2. 2024/25會計年度海外旅遊積分計算方式

註一:跨年度新符合白金(含)以上獎銜者,於2024/25會計年度必須符合6個合格銀獎章月份。
註二:每個月個人小組積分額不論是否達到21%業績獎金標準,皆可列入計算海外旅遊積分。
二、超越之旅 – 日本伊豆半島
1. 出席資格與條件
符合下述出席資格之直銷權,得受邀出席超越之旅。
✔ 2023/24會計年度(即前一會計年度)符合白金(含)以上獎銜註三。
✔ 2024/25會計年度(即當一會計年度)符合白金(含)以上獎銜。
✔ 「個人SQ月份數註四 + 第一代下線Q數註五」總和較前一會計年度成長6個(含)以上。
✔ 達標並出席2024/25會計年度傑出直銷商領導人海外旅遊研討會。
註三:2023/24會計年度跨年度首次符合白金獎銜者,若於2023/24會計年度內(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未符合6個(含)以上合格銀獎章月份,不適用此獎勵旅遊方案。
註四:「個人SQ月份」指個人合格銀獎章月份須為以下兩種符合方式之一:
① 個人及其所推薦的小組積分額達10,000 PV(含)以上。
② 個人推薦或代推薦一個(含)以上21%合格小組,且其個人及其所推薦的小組積分額達4,000 PV(含)以上。個人SQ月份數,須以實際達成之合格SQ數計算。
註五:下線直銷商若以Q10或Q11,加上最大化小組總積分額 (VE) 144,000 PV或小組積分額 (GPV) 120,000 PV,且符合創辦人白金獎銜,則國內第一代下線Q數以12個計算。
三、鑽石精英海外旅遊研討會 – 義大利羅馬
1. 出席資格與條件
符合下述出席資格之直銷權,得受邀出席鑽石精英海外旅遊研討會:
✔ 2024/25會計年度符合鑽石以上獎銜。
海外旅遊業務研討會注意事項
1. 出席資格必須為直銷權中登記的直銷商;如直銷權僅登記一人,僅此直銷商可受邀出席,另再依循政策邀請一位眷屬同行出席。
2. 本獎勵旅遊計畫僅適用於2024/25會計年度,受邀參加者必須依公司所定之海外旅遊研討會時間出席,否則視為棄權,出席海外旅遊卻無故不出席業務研討會者,將追繳所有旅遊費用。
3. 2024/25會計年度符合鑽石(含)以上獎銜,即可受邀參加傑出直銷商海外旅遊研討會。
4. 須確實遵守安麗直銷商營業守則與商德約法,經安麗公司審核並經邀請程序參加出席,且須遵守海外旅遊研討會實施要則。
5. 安麗公司保有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各項獎勵計畫詳細辦法與注意事項,請見官網公告與獎勵計畫網站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