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注意事項
新加坡注意事項
匯兌限制:
新加坡為匯兌開放國家,旅客在一般商業銀行、飯店及合法民營兌換店(Licensed Money Changer)均可兌換主要貨幣,部分地方甚至可以新臺幣兌換其他貨幣。另新加坡海關規定來星旅客攜帶3萬新幣或等值之錢幣必須申報,否則除沒收外並依法處罰。

治安情形:
新加坡治安良好,於新加坡旅遊鮮有被偷或被搶等治安上之顧慮,但仍偶有旅客護照遭竊之案件,被竊場合多為鬧區購物中心、餐廳及小酒吧,請提高警覺。 新加坡採嚴刑峻罰且執法嚴格,倘不慎觸法,輕則罰款,重則課以刑責,需特別提醒國人注意。 新加坡採睦鄰政策,且與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包括回教國家)維持友好關係,新加坡境內並無恐怖份子之暴力活動。

衛生防疫:
新加坡政府對於傳染病及流行病之防治均有嚴格及完善之管理,故除特別情形如登革熱疫情高峰期外,國人在此旅遊並無衛生安全之顧慮,也無需事前施打任何預防針,惟倘國人自有關流行病疫區入境新加坡,海關人員有其規定之檢驗程序。

其他注意事項:
新加坡國情特殊,前往當地旅遊時宜審慎行事,避免在公開場合批評當地政府,或在未經許可之情形下參與當地政治活動或發表公開演講,否則將觸犯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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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注意事項
時差:
新加坡時區為GMT+0800,與台灣無時差。

幣制:
新加坡幣 Singapore Dollar

匯率:
新加坡以新加坡幣為貨幣單位,硬幣:1分、5分、1毛、2毛、5毛、1元;紙鈔:2元、5元、1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10000元。在飛機場、銀行及一般獲授權之商店及主要商場均可兌換外幣及使用信用卡。
參考匯率:1新幣≒23.4台幣;1美元≒1.28新幣 ( 浮動匯率)。

電壓:
電壓為220-240V,50Hz,插座為3孔型。

電話通訊:
新加坡的市內電話每3分鐘收費新幣0.1元,投幣電話機或卡式電話機都很常見;如果在樟宜機場內,則可免費撥接市區內的電話。如果要撥國際電話,可以先在台灣購買國際電話儲值卡,或者在當地以硬幣撥投幣電話;當然也可以在當地購買電話卡,使用卡式電話機直撥回台灣,電話卡面額有3、5、10、20及50元等5種。新加坡許多卡式電話設計成電話卡、信用卡兩用的話機,所以也可以使用信用卡直撥國際電話。新加坡最大的郵政、電信公司是新加坡電信(Singapore Telecom),也有較小型的民營公司會推出優惠的電話儲值卡,可多比較。

國際電話使用方式:
1. 從台灣撥打電話到新加坡:台灣國際冠碼(002)+新加坡國碼(65)+當地區域號碼+受話戶電話號碼。
2. 從新加坡撥打電話回台灣:新加坡國際冠碼(001)+台灣國碼(886)+台灣區域號碼+受話戶電話號碼。
3. 從新加坡用台灣的電信公司手機撥打當地手機:行動電話開機後直撥當地手機號碼即可。
目前台灣的手機,只要具備GSM900/1800之雙頻功能,且所使用之系統支援漫遊者,均可在新加坡漫遊通話。但漫遊時所接聽之來電須由受話方支付漫遊費用,如欲使用請詢問個人所屬電信公司。

台灣手機由新加坡當地發話及受話費率如下:
註:國外使用手機撥打國際電話時,可使用「+」取代國際碼。

使用電信

項目

亞太

台灣大哥大

遠傳

中華電信

發話

受話

發簡訊

發話

 受話

 發簡訊

發話

受話

發簡訊

發話

受話

發簡訊

新加坡

55/分

30/分

12/則

55-66/分

30/分

10/則

55/分

30/分

10/ 則

55/分

30/分

10/則


食:
新加坡衛生環境良好,一般商店食物均可放心食用。新加坡的自來水在國內任何地方皆可直接飲用,礦泉水在超市或便利商店都很容易購買。

衣:
新加坡氣候炎熱,可穿著清涼透氣的夏季休閒服。

行:
新加坡道路品質及交通號誌相當良好及完善,惟新加坡行車方向採取英制,係靠左行駛,與台灣不同,於當地步行及穿越馬路時需特別留意來車方向並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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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入境注意事項
新加坡海關允許旅客〔18歲以上、抵星前在星國境外已待48小時(含)以上、自馬來西亞以外國家抵星〕免稅攜帶入境之酒類數量為:
烈酒(spirit)1公升、紅酒或白酒(wine)1公升、啤酒(beer)1公升
紅酒或白酒2公升、啤酒1公升 紅酒或白酒1公升、啤酒2公升
如自馬來西亞入境新加坡則無上述免稅攜帶酒類入境之減讓。至於香菸,完全沒有免稅額度, 每包進口香菸均需課稅(已開啟過並使用中之一包香菸則可免稅攜入),倘私自攜帶入境而被查獲,每條香菸之罰金最高為新幣2,000元。倘無法即時繳清罰金,持有人將被移送法院。

退稅須知:
訪星旅客於當地多數單一商店消費滿新幣100至300元(各商店適用退稅規定不同,建議於消費前先行詢問),離境前可於樟宜機場(Changi Airport)申請退還消費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 5%(稅率7%,但須扣2%手續費)。新加坡自2011年5月18日起分階段啟用Electronic Tourist Refund Scheme (eTRS),至2012年第3季將全面取代現行紙上作業之退稅機制。旅客於商店消費,可索取eTRS ticket 或紙本的Global Refund Cheque/ Premier Tax Free Voucher退稅單,抵達機場後若持eTRS ticket之旅客先於eTRS self-help kiosk申辦退稅,倘系統要求,則另持商品、原始單據、登機證/機票至海關櫃檯檢驗。若持Global Refund Cheque/ Premier Tax Free Voucher者請先持商品、原始單據、登機證/機票至海關櫃檯檢驗,再至Global Blue Refund或Premier Tax Free辦理退稅。

特別提醒:
1. 稱呼別人時一律使用姓,而不是名。在新加坡這是一條不成文的規則。
2. 在公共交通用具、電梯、戲院、電影院、政府辦公廳、有空調的餐廳和購物中心裡吸菸是犯法的,初犯者可能被罰款,最多1000新幣。雖然在設有空調機的場所吸菸是不被允許的,但在空調酒吧、舞廳、卡拉OK和夜間場所是可以吸菸的。
3. 在進入新加坡人的房子或清真寺前要脫鞋。不要用左手吃東西或將任何東西遞給穆斯林教徒,不要和穆斯林教徒握左手。
4. 對於任何形式亂丟垃圾的初犯者法律規定罰款1000新幣,而對於有前科者則處罰2000新幣並當眾清理一處公共場所以示警告。除了禁止亂丟垃圾,在新加坡進口、販賣或擁有任何口香糖是被禁止的。
5. 在新加坡完全禁止隨地吐痰。
6. 在用過廁所後卻沒有沖水的行為會被罰款75元新幣,由於許多廁所都不供應衛生紙,所以請隨身攜帶衛生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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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出境及登機注意事項
1. 行李請準備大、小兩件為宜:托運大行李(團體經濟艙每人限免費重量20公斤,超重需付超重費用);及隨身手提行李(長寬高不超過23公分x 36公分x 56公分,總尺寸不超過115公分,重量不超過7公斤)兩種。
2. 出境台灣,台幣不超過60,000元,美金不超過10,000元(或等值外幣),人民幣不超過20,000元,外幣旅行支票不受限。
3. 打火機嚴禁托運上機,亦不得攜帶任何鋼瓶類之高壓物品(如噴霧式髮膠)。
4. 禁止攜帶槍械、刀具及汽油類物品上飛機。
5. 相機三腳架、水果刀、瑞士刀...等需托運,請勿隨身攜帶。

機艙內
1. 進入艙內請將登機證交由空服員替您引導對號入座,勿爭先恐後。
2. 機上禁吸煙,為了您的安全建議飛行途中全程繫上安全帶。

攜帶用品
1. 請勿穿戴名貴手錶、鑽戒、項鍊,以免引來不必要之麻煩。
2. 平常有服用的習慣性藥物,如高血壓藥、腸胃藥、感冒藥等等,請記得攜帶。

旅途中
1. 參觀遊覽請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下車時請注意車型、車號及集合時間、地點,以免找不到車子。並請務必於約定時間內準時集合上車,以免影響旅遊行程。
2. 請保持車內整潔,會暈車者請往前排座位。
3. 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方向以免發生危險。
4. 切勿在公共場合露財,購物時也勿當眾數鈔票。

用餐時
1. 餐廳時,請於入口處待領檯員引導;自助餐取食時,請適量取食,勿浪費,不可攜帶外出。
2. 用餐時,勿高聲談笑喧嘩,以保持餐廳用餐氣氛;請勿自備酒或飲料在餐廳使用。

飯店內
1. 離開飯店外出時,務必交待清楚或將鑰匙放置櫃台,以便同房者使用;並請攜帶飯店名片,以備迷路時用。
2. 在房內看電視或談天,請將房門關上以免妨礙他人並確保安全。
3. 注意國際禮儀,勿在飯店房間外走廊大聲喧嘩或衣冠不整走動。
4. 退房時請將私人電話、飲料費至櫃台CASHIER會計處結清。
5. 就寢前及外出時請確認門窗上鎖並注意安全。

回國及入關
1. 攜帶外幣等值超過美金10,000元均須申報,若未經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其超過部份應予沒收。
2. 入境台灣:人民幣不超過20,000元,不可攜帶生鮮蔬果、肉類入境。
3. 禁止攜帶違禁品,如:槍械、刀具(或槍型玩具及用品)、毒品、疫區之花卉、水果、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品。
4. 返台免稅煙酒,可在當地免稅店或桃園機場公賣局免稅中心購買(20歲以上),每人限1條煙(200支)、1瓶酒(1公升)。
※請特別注意※
自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一日開始,旅客從國外入境如攜帶生鮮動植物和相關產品,未事先向海關申報檢疫,只要被發現,政府將開罰,罰金從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不等。請於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入境前,事先詢問相關檢疫規定,入境時也得先填寫海關申報單,入關時要走紅線檢查檯檢驗,檢驗合格才能入關;此外,旅客也可在通關前,把帶回國的動植物或其產品丟進農產品棄置箱中,就不用挨罰。 動物產品包括:香腸、臘肉、肉鬆、肉乾、火腿、內含火腿或培根的起士、未經高溫高壓處理的生乳等。(不論是加工前後或生、熟,即使經過真空包裝,皆不准攜帶入境;鮮奶必須符合檢疫條件才能帶進來。) 植物產品包括:水果、尤其是東南亞來的芭樂、柑橘、榴槤和蛇皮果等,都是禁止類水果。 另外從大陸帶進的中草藥,只要是符合「乾燥」、「經加工」等條件都可以攜帶,但還是要先申報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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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規定
為加強維護飛航安全,自2007年3月1日起,凡自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管制新規定:
1. 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之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 (100c.c.)
2. 所有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均應裝於不超過1公升(1000c.c.),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所有容器裝於塑膠袋內時,塑膠袋應可完全密封。
3. 前項所述之塑膠袋每名旅客限制攜帶1個,於通過安檢線時並需經由檢查人員目視檢查。並與其它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4. 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物、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揭規定之限制。
5.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攜帶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6.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航空公司。
   
防風打火機禁止托運及隨身帶。
個人手機及相機用鋰電池需隨身攜帶不可置放於託運行李中。

再次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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