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4年度:翡翠特別出席方案

出席資格

    2023/24年度未符合海外旅遊出席積分標準(註一)之翡翠或創辦人翡翠,且同時符合以下2項條件:
  1. 當年度國內Q6合格腿數達2組(含)以上
  2. 當年度海外旅遊積分達210,000分(含)以上,且較前一年度成長20,000分

符合上述條件者,直銷權內登記之直銷商得受邀出席2023/24年度傑出直銷商領導人海外旅遊研討會
單人出席 雙人出席
免費 第一出席者:免費
第二出席者:部分自費 (註二)
  • 註一: 本方案為「特別放寬邀請制」,僅適用於2023/24 年度未符合出席海外旅遊出席積分標準者,且本方案
    達標出席不列入計算傑出直銷商領導人海外旅遊研討會出席次數。

  • 註二: 部分自費費用包含:第二出席者之機票安排、保險、餐飲、觀光、交通、安麗公司安排等各項活動。
    住宿安排與第一出席人同住,不另收費。以上自費費用不包含國內交通補助及個人消費。

  1. 本方案僅適用於2023/24年度,受邀參加者必須依公司所定之海外旅遊研討會時間出席,否則視為棄權。
  2. 本方案達標者若放棄參與或公司因故取消海外旅遊研討會,將不獲發相關補償。
  3. 本方案所列之所有獎銜資格及海外旅遊積分,皆須經安麗公司獎銜及獎勵認承程序審核通過, 並確實遵守
    安麗直銷商營業守則、商德約法以及海外旅遊研討會實施要則,待公司審核後,經邀請程序參加出席。
  4. 直銷商之行為非屬安麗公司認可,或因退貨導致不符合出席標準,將不被受邀出席或取消受邀資格,如已有
    旅遊相關費用之支出,則須賠償旅遊相關款項。
  5. 安麗公司保有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6. 依國稅局規定,符合本方案的出席資格,是基於業績與海外旅遊積分計算公式,與直銷商的業績表現有關
    , 根據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的課稅規定,屬於非現金支付的實物所得,須依政府相關稅務規定辦理。
    說明如下:個人型直銷商應就海外旅遊的歸屬個人旅遊費用支付10%扣繳稅款,稅款將自業績獎金中扣除
    , 並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可抵扣應納稅額。公司行號型直銷商,請依海外旅遊歸屬個人的旅遊費用開立
    佣金發票寄回安麗公司,安麗公司於收到發票的次月支付5%營業稅。
  7. 完整海外旅遊研討會出席辦法請見:2023/24海外旅遊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