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並減低直銷商從事安麗事業的投資風險,安麗公司訂立了完善的退貨制度,以確保購買安麗產品的顧客之消費權益受到尊重。此外,直銷商在從事安麗事業的過程中與退出安麗行列時,手中若有過多的存貨亦可因而獲得妥善處理。
直銷商退出之退貨申請
所有安麗直銷商可隨時向安麗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退出安麗事業,並得申請存貨退回,其情形如下:
一、解除契約:
直銷商得於加入安麗事業起30天內向安麗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即申請退出安麗事業,並得申請退貨。安麗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契約解除後30天內接受直銷商的退貨申請。並依該退貨商品的原購價金全額退款,但得扣除退貨商品價值毀損部份及因進貨已付的獎金。
二、終止契約:
直銷商得於加入安麗事業起30天後向麗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書面通知終止契約,即申請退出安麗事業,並得隨時申請退貨。安麗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應接受直銷商的退貨申請,並依該退貨商品的原購價金95折買回,但得扣除退貨商品價值毀損部份及因進貨已付的獎金。其他相關退貨規定,直銷商得按現行退貨辦法辦理。
退貨所需文件與注意事項
一、檢附文件:
(一)填寫進貨退回折讓申請書:
1. 請將不同月份、不同日期、不同的發票號碼、不同買受人(發票人)分開填寫進貨退回折讓申請書。
2. 蓋章欄請務必蓋上原發票買受人印章(發票買受人為公司行號者,請蓋公司統一發票章或行號章)。
3. 退貨申請書第1、2聯連同相關文件及貨品寄交儲運中心售後服務組,第3、4聯自行保留。
4.退回顧客不滿意產品者,請在進貨退回折讓申請書上註明顧客姓名、地址、電話及不滿意原因。
(二)原購銷貨專用發票:
任何形式的退貨,請附上原購銷貨專用發票收執聯(正聯),銷貨發票如有續頁者,須一併繳回辦理。
(三)辦理退出時,應繳回直銷商卡,如遺失者,須於進貨退回折讓申請書填入退出直銷商編號,並附上身分證正面影本。
二、貨品退至物流中心之準備工作:
(一)託運退貨產品:
1. 清點產品數量與產品編號是否與退貨申請書及原購銷貨專用發票所列相符。
2. 查對退貨文件的是否齊全。
3. 將退貨產品及退貨文件密封裝箱。
4. 箱外註明寄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直銷商編號。
5. 託特約貨公司寄至桃園物流中心。
6. 託運貨件請先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