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資格:

    • 在2017/18會計年度符合直系直銷商資格(註一)。
    • 出出席資格必須為直銷權中登記的直銷商;如直銷權僅登記一人,僅此直銷商可受邀出席。
    • 須確實遵守安麗直銷商營業守則與商德約法,經安麗公司審核並經過邀請程序參加出席。
新海外旅遊出席積分標準
第一次出席者 120,000分
第二次出席者 135,000分
第三次出席者 150,000分
第四次出席者 170,000分
第五次出席者 190,000分
第六次出席者 210,000分
第七次出席者 240,000分
第八次出席者 280,000分
第九次出席者 320,000分

新海外旅遊計算方式:

業績 旅遊積分
個人小組每1積分額(PV)(1:1換算)(註二) 1分
業績 第一條
21%小組
第二條以上
21%小組
個人小組積分達10,000分(含)以上,
所推薦之每一條國內符合21%小組可獲得
7,500分 9,000分
個人小組積分未達10,000分,但達4,000分(含)以上,
所推薦之每一條國內符合21%小組可獲得
5,000分 6,500分
個人小組積分未達4,000分,
所推薦之每一條國內符合21%小組可獲得
2,000分 3,500分
註一:若經跨年度新符合直系直銷商資格者,2017/18會計年度內(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必須符合6次銀獎章月份。
註二:每個月個人小組積分不論是否達到21%獎金標準,都可列入計算海外旅遊積分。

注意事項

  • 本獎勵旅遊計畫僅適用於2017/18會計年度,受邀參加者必須依公司所定之海外旅遊研討會時間出席,否則視為棄權,出席海外旅遊卻無故不出席業務研討會者,將追繳所有旅遊費用。
  • 曾經達到最高第九次出席標準,且於2017/18會計年度符合鑽石直系直銷商,即可受邀參加本次海外旅遊研討會。
  • 符合海外旅遊7次(含)以上者,可選擇領現金方式取代出席海外旅遊。
  • 本獎勵旅遊計畫係以登記的直銷商為唯一獎勵對象,直銷商擁有兩個以上直銷權雖同時符合出席資格,仍僅有一次出席機會,其餘直銷權之出席資格不得轉讓、保留或要求折換現金。
  • 直銷權若申請異動直銷權人,新登記之合夥人須於每年審查海外旅遊資格(10月31日)前,已完成登記且於登記後實際經營安麗事業滿12個月以上,再經安麗公司審核其資格後,方得受邀出席海外旅遊, 以符合安麗公司邀請領導人出席海外旅遊之目的與精神。 例:若新登記之合夥人欲出席2017/18會計年度海外旅遊,須於2017年11月1日前完成異動登記,並後續實際經營安麗事業滿12個月。
  • 直系直銷商直接轉帳發生存款不足紀錄,經通知未還款,直銷商之行為非屬安麗公司認可或退貨造成不符合出席標準,將不被受邀出席或取消受邀資格,如已有旅遊相關費用之支出,則須賠償旅遊相關款項。
  • 須確實遵守安麗直銷商營業守則與商德約法,經安麗公司審核並經邀請程序參加出席,且須遵守海外旅遊研討會實施要則。
  • 依國稅局規定,符合海外旅遊的出席資格,是基於海外旅遊積分計算公式,與直銷商的業績表現有關,根據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的課稅規定,屬於非現金支付的實物所得,須依政府相關稅務規定辦理。 說明如下:個人型直銷商應就海外旅遊的歸屬個人旅遊費用支付10%扣繳稅款,稅款將自業績獎金中扣除,並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可抵扣應納稅額。公司行號型直銷商,安麗公司就海外旅遊歸屬個人的旅遊費用支付5%營業稅, 將撥入業績獎金,同時寄出「應開立發票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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