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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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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安麗會舉辦傑出直銷商領導人海外旅遊研討會,邀請符合業績標準且遵守「營業守則」的傑出直銷商出席。直銷商除可與來自各地的安麗精英共聚一堂、相互交流業務經驗外,亦可與安麗公司的主管階層直接溝通;並能遍覽各地風光名勝。出席此類研討會的食宿交通費用,皆由安麗公司負擔,這是安麗業務計畫中最為人津津樂道的獎勵內容之一。

2007/08 相邀與您見面:
傑出直銷商領導人海外旅遊研討會- 愛琴海
安麗50周年全球鑽石精英海外旅遊研討會- 拉斯維加斯
安麗50周年全球EDC亞達城之旅- 亞達城

海外旅遊積分表                                  25周年海外旅遊老朋友大放送
  2007/08傑出直銷商領導人海外旅遊研討會
出席資格的積分標準
第一次參加者 6,300分
第二次參加者 7,300分
第三次參加者 8,400分
第四次參加者 9,600分
第五次參加者 11,000分
第六次參加者 13,000分
第七次參加者 15,400分
第八次參加者 17,800分
第九次(含以上)參加者 20,200分
  2006/2007會計年度起全面適用

出席資格

  1. 於2007/ 2008會計年度符合直系直銷商資格(註一)。
  2. 海外旅遊積分累計自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止。
  3. 出席資格必須為直銷權中登記的直銷商;如直銷權僅登記一人,僅此直銷商可受邀出席。
  4. 註一:若經跨年度新符合直系直銷商資格者,2007/ 2008會計年度內 (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
       必須符合6次銀獎章月份。

注意事項

  1. 本旅遊獎勵計畫僅適用於2007/2008會計年度。
  2. 每個月個人小組積分不論是否達到21%獎金標準,都可列入計算海外旅遊積分。
  3. 曾經達到最高標準20,200分,且於2007/2008會計年度符合鑽石直系直銷商,即可受邀參加本次海外旅遊研討會。
  4. 出席海外旅遊7次 (含) 以上者,可選擇領現金方式取代出席海外旅遊。
  5. 本旅遊獎勵計畫係以登記的直銷商為唯一獎勵對象,直銷商擁有兩個以上直銷權雖同時符合出席資格,
    仍僅有一次出席機會,其餘直銷權之出席資格不得轉讓、保留或要求折換現金。
  6. 直系直銷商直接轉帳發生存款不足紀錄,經通知未還款或直銷商之行為非屬安麗公司認可者,
    將不被受邀出席或取消受邀資格。
  7. 需遵守直銷商營業守則與商德約法之相關規定,違反或不符者將不被受邀出席或取消受邀資格。
  8. 因退貨造成不符合出席標準,將不被受邀出席或取消受邀資格,如已有旅遊相關費用之支出,則需賠償旅遊相關款項。
  9. 受邀參加者必須依公司所定之海外旅遊研討會時間出席,否則,視為棄權。
  10. 自2006/2007會計年度起,所有過去適用原方案之直銷商,全改為轉換適用新辦法。

計算方式
 海外旅遊積分=(小組積分額×業績獎金百分比×0.25)+(4%領導獎金×當月之PV/BV×1.125)
       = (1)+(2)
   ‧ 小組積分額×業績獎金百分比×0.25=(1) ※小組積分額不包括下手21%直銷商的業績,但包括下手直銷商
    (含下手直系直銷商)未達21%業績標準的上推積分額。
   ‧ 4%領導獎金×當月之PV/BV(現為1/36)×1.125=(2) ※代薦人雖僅領取2%或1%的領導獎金,
    而非全額的4%領導獎金,然而在海外旅遊積分的計算上仍以全額4%領導獎金計算之。


安麗50周年全球鑽石精英海外旅遊研討會出席資格

  1. 在2007/2008會計年度中符合鑽石直系直銷商以上獎銜資格。
  2. 合格的「腿」數至少有三條必須屬於台灣市場直接推薦或代推薦,並經台灣安麗公司認承為合格腿。
  3. 確實遵守安麗直銷商營業守則與商德約法,經台灣安麗審核並經過邀請程序即可參加。

安麗50周年全球EDC亞達城之旅出席資格

  1. 在2007/2008會計年度中符合執行專才鑽石直系直銷商以上獎銜資格。
  2. 合格的「腿」數至少有三條必須屬於台灣市場直接推薦或代推薦,並經台灣安麗公司認承為合格腿。
  3. 確實遵守安麗直銷商營業守則與商德約法,經台灣安麗審核並經過邀請程序即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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